【精华】施工合同模板集合10篇
随着法律观念的日渐普及,合同的用途越来越广泛,它可以保护民事法律关系。那么一份详细的合同要怎么写呢?下面是小编收集整理的施工合同10篇,仅供参考,欢迎大家阅读。
施工合同 篇1甲方:
乙方:
甲乙双方本着平等互利的原则,经甲乙双方共同协商,就吊篮租赁有关事宜已达成协议,签订本合同。
一、 租赁设备数量及作业范围
1、 甲方根据施工需求,向乙方承租ZLP-630电动吊篮,租赁台数2号楼挂满(计算租金以实际使用数量为准)。使用数量建议双方签收的签收单为准
2、 吊篮使用工程项目名称:遵义市共青大道一号地块一期工程扩2#楼3、 吊篮作业内容:
二、 租赁期限
1、吊篮到达工地时间月日前(具体时间甲方提前一周通知乙方)。
2、吊篮租赁时间以吊篮安装验收合格交甲方使用之日起(不包括使用前的安装时间)至吊篮报停之日止。暂定40天,如超过40天及不足40天则按实际天数计算租金,使用期间吊篮维修时间超过4小时/天或者因乙方原因无法正常使用的天数,不计算租金。
三、租金及支付
1、吊篮租金:甲方按每台40元/天支付(其他费用一律均由乙方全部负责)。
2、甲方支付给乙方吊篮进出场及安拆费用每台元,安拆费待工程竣工后和租赁费一起支付。
3、春节或其他节日放假期间不收取租金,免租金,期限不超过15日,除特殊原因外(其他节假日、雨天风雪停电)照样计算租金,工程未完工中途不能报停。
4、租金结算:中途不支付任何租赁费用,待甲方工程全部完工后,30个工作日内付清。
四、吊篮的进场及安装
1、乙方按甲方要求的时间组织吊篮入场,入场时乙方应向甲方提供企业的租赁资质证明、备案手续、安全技术档案、检验合格证等手续,提供质量合格的吊篮设备,并及时组织人员进行吊篮的安装调试。甲方提供现场人员临时维修吊篮及零配件存放场所库房。
2、吊篮安装好后,甲方负责组织监理、总包单位及安检部门验收,验收时如有产生相关费用由乙方负责,验收合格后交付甲方操作使用,双方办理交付使用单,并确定吊篮数量,未经验收不得投入使用,否则后果自负。
3、乙方提供的吊篮不存在任何危及人身安全和施工安全的因素,否则,即使甲方验收合格,乙方同样应承担由此造成的一切责任和损失。
4、吊篮安装验收后,乙方负责对上机操作人员培训,甲方具体负责技术交底,操作规程培训并完善相关手续,甲方负责人员的组织、管理,未经技术交底的人员严禁使用吊篮,后果自负。
5、乙方负责吊篮的安装、拆卸。甲方负责现场转运期间协调电梯、塔机等设备为辅助吊装转运使用的工作,乙方负责吊篮进出场上下车。
五、电动吊篮《丢失、损坏赔偿规定》
六、吊篮的使用与管理
1、在租赁期内,乙方应负责检查及维护使用其保持正常状态和发挥正常效能,甲方在使用过程中应给予吊篮良好的爱护,凡因乙方未检查、维护不当,造成吊篮损毁等损失由乙方自行承担,造成甲方不能正常使用的,甲方不支付未使用期间的租金,并由乙方承担违约责任并承担由此造成的一切损失。
2、在租赁期内,甲方在施工工作时,必须按国家有关规定进行施工,佩戴安全帽,系好安全带(安全绳),安全绳均由乙方负责,不准野蛮和酒后施工,严格按照使用说明作业,此设备严禁当作货物提升机使用,夜间或风速为五级以上严禁使用,如违反安全操作规程发生意外,其责任由甲方自负(如属乙方提供的设备出现质量问题发生安全事故,经有关部门鉴定属实,一切安全事故等均由乙方负责赔偿损失)。甲方移动吊篮,经乙方技术人员同意后才能移动,否则后果自负。
3、乙方派驻一名现场技术负责人驻工地维护,维修设备及每日对设备进行例行检查,如乙方现场技术负责人特殊原因请假,乙方应另安排技术人员接替工作,否则甲方拒付当日所有吊篮租赁费用,乙方还应负责甲方当日所有外墙作业人员人工费,人工费从租赁费中扣除。
4、因乙方的指导有误而造成事故的,由乙方承担违约责任并赔偿由此造成的一切损失。
5、租赁期内,乙方未按照规定履行维修义务的,甲方有权委托第三方进行维修,产生的维修费用由乙方承担。
七、甲方如不按时支付租金,乙方有权利采取下列措施:
1、 要求甲方及时付清租金,吊篮停机,停机期间租金照常计收,每超过一天乙方向甲方收取所欠租金百分之三的滞纳金,直至甲方付清所欠租金。
2、 因吊篮发生故障不能使用,乙方接到甲方通知后4~5小时未到现场维修,甲方有权拒付该台故障吊篮当日租金。
八、甲乙任何乙方如未按合同履行自己的责任,将赔付对方违约金五万元整(人民币)。合同履行中如发生争议,甲乙双方均可向合同履行地法院起诉解决。
九、本合同至甲乙双方签字盖章之日起生效。
十、本合同一式贰份,甲乙双方各执壹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全部费用结清后自然失效。
甲方(盖章):乙方(盖章):
负责人: 负责人:
身份证号码: 身份证号码:
联系电话:联系电话:
合同签订地址: 合同签订地址:
合同签订时间: 合同签订时间:
施工合同 篇2甲方:肥城市广厦建筑安装工程有限责任公司
乙方:
甲乙双方本着平等互利、协商一致的原则,就刘庄居委会综合楼工程使用的 塔机的组装、拆除工作达成一致,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的有关规定,甲乙经双方协商,特签订本合同,以便双方共同遵守。
一、施工地点:汽车站南200米,泰西大街东临
二、施工内容:QTZ315塔机的现场卸车、组装、调试、验收、拆除、装车等。
三、施工工期:
1、塔吊组装工期:组装工期为3天,开工日期为20xx 年 月 日,20xx 年 月 日达到运行条件。
2、塔吊拆除日期:拆除日期为2天,初定于20xx年 月至 月期间,甲方提前十日通知乙方进场。
四、工程质量:
技术标准达到设备安装说明要求,并通过政府有关检定部门的检查验收,即办理完吊车使用证,达到运行条件。
五、工程造价:
本工程总造价 。其中包括塔吊构件运至安装地点发生的场内二次运输费。
六、结算方式:
乙方施工人员进场后七日内,甲方支付总额的30%预付款;塔吊组装、调试完毕。并办理完塔吊准用证后15日内甲方再支付总额的20%;进入拆除阶段,乙方施工人员进场一周内,甲方支付合同总额的20%;塔吊拆除完毕并装车运走后一周内,甲方支付总额的10%,余额20%在三个月 ……此处隐藏17023个字……护、安全生产和文明施工
1、甲方应集中组织对乙方进场施工人员进行安全生产、文明施工、环境保护以及公司相关规章制度等方面的教育。依据国家法律法规及公司相关规章制度、监督、监控乙方施工及相关工作的实施情况,使其体系有效进行。
2、乙方应遵守工程工程建设安全生产有关管理规定,严格按安全施工标准进行施工,加强对现场操作工人的安全教育,认真落实安全措施,采取必要的安全防护措施,消除事故隐患,确保安全生产,随时接受安全检查人员依法实施的监督检查。由于自身安全措施不力及违章操作造成事故,承担一切责任后果和经济费用。
发生安全事故,乙方应按有关规定立即上报甲方有关部门,同时按国家有关法律规定对事故进行处理。
3、乙方要严格执行监视主管部门以及环保、消防、环卫等有关部门对施工现场的管理规定,做到文明施工;保证施工现场整洁有序,符合文明施工的有关规定和要求,维护甲方良好的企业形象,并承担因违反有关规定造成的损失和罚款。要加强现场管理,采取一切适当的措施,保护现场内外环境,限制由施工作业引起的噪音或其它污染;避免对公众和第三方财产造成损害和妨碍。
第十条材料、设备供应与管理
1、甲方提供给乙方使用的周转材料实行调拨制,根据工程计划需要向乙方提供。
2、乙方应妥善保管、合理使用甲方供应的材料、设备(包括领用、保管、装卸、退库、办理相关手续、按甲方指定的场内地点归类堆放等)。因保管和使用不善发生丢失、损坏,乙方应按领用时的价格赔偿。
3、材料按预算分析量对乙方实行限额领料,乙方应合理用料、注重节约。 如材料使用超出预算用量,则超出部分的费用由乙方承担。
第十一条 承包方式、价格及包含的内容
1、承包方式: 承包单价:
2、承包价格所包含的内容:
承包价格包括施工期间乙方的各类风险及施工人员工作和调遣费、小型机具费用、各类材料的场内二次倒运、自然气候影响停水、停电、待料等不可遇见工日费用,包括小型周转材料的领用、装卸、堆放、看护、保管、退库、劳动保护用品费用(安全帽、安全带、手套等)、安全防护设施的搭拆(安全网、防护栏杆、防护棚等),文明施工费用(包括上级部门对现场的各类检查所发生的临时用工),承包工程范围内的配合测量防线、材料试验、电工、机械设备维修和安装拆卸配合用工,预防一般性自然灾害所采取的措施用工费用。
3、本合同单价为一次包死价格,在合同实施期间不因其它因素变化而调整变动。
第十二条结算办法及付款方式
1、每月25日由甲方按乙方实际完成工程量(或按工程进度节点)结算劳务承包费,交甲方生产处审核后作为支付劳务承包费用的依据。
2、甲方不预付乙方生活费用,劳务承包费用按月支付(或按工程进度节点)。 每月支付上月工程量结算的%。所承包工程完工后支付结算款的 %,余款%待所承包工程竣工验收达到合同要求后付清(结算款支付额为扣除工程维修保修金数额后的数额)。
第十三条施工验收
1、乙方应按本合同约定的质量标准组织施工,确保施工质量。施工完毕,
乙方应及时向甲方提交自检报告,通知验收。甲方应当及时对乙方施工成果组织有关部门进行初步验收,验收合格后在进入下道工序施工作业。验收结果表明乙方施工质量不合格时,乙方应负责无偿修复,不得延长工期,并承担由此导致的甲方的相关损失。
竣工验收时,业主、监理等相关方提出的工程质量缺陷,乙方应无偿维修,并承担由此导致甲方相关损失,不因先期已经甲方验收而减轻乙方责任。
2、乙方应配合甲方对其工作进行的初步验收及工程竣工验收。甲方或施工场地内第三方的工作必须乙方配合时,乙方应按甲方的指令予以配合(配合第三方工作的费用另外协商)。
第十四条工程保修
1、保修范围: 期限:
2、保修期间,乙方应在接到维修通知后按甲方需求内容和时间派人维修,若乙方未按甲方要求执行,甲方可委托其它单位或人员修理,其费用由乙方承担。
工程保修期按国家有关规定执行。
第十五条保险
1、乙方负责人必须为进入施工现场的作业人员办理意外伤害保险,并支付保险费用。
2、保险事故发生时,甲、乙双方由责任采取必要的措施减少损失。
第十六条争议
1、甲、乙双方在履行合同时发生争议,可以自行协商解决。否则,双方应在合同签订所在地劳动仲裁部门或人民法院解决。
2、发生争议后,除非出现下列情况,双方都应继续履行合同,保持工作连续,保护好已完工作成果。
(1)、单方违约导致合同确已无法履行,双方协议终止合同;
(2)、调解要求停止合同工作,且为双方接受;
(3)、仲裁机构要求停止合同工作;
(4)、法院要求停止合同工作。
第十七条合同履约保证金
1、乙方向甲方缴纳合同履约保证金元。
2、合同履约保证金所含内容应包括本合同内所定的各项指标及投标文件内的承诺条件,如:工期、质量、安全、环境保护、文明施工、施工高峰期所到位人员数,农忙季节的人员数量,支付农民工资,遵纪守法等。若达不到以上内容所规定的要求,则从履约保证金中扣除一定的金额,若发生严重违约或给甲方造成无法挽回损失的,没收全部保证金,并赔偿由此给甲方造成的后果。
3、本工程完工后,乙方按双方所签订合同的内容完成,经有关部门验收符合本合同规定的要求,则甲方在一个月内返还乙方的履约保证金(不计利息)。
第十八条不可抗力
1、不可抗力的标准执行甲方与业主签订的合同。当甲方与业主签订的合同没有相应标准时,执行国家或地方政府规定。
2、不可抗力事件发生后,乙方应立即通知甲方项目经理,并在力所能及的条件下迅速采取措施,尽力减少损失,甲方应协助乙方采取措施。
3、因不可抗力事件延误的工作时间应顺延。
4、因合同一方迟延履行合同后发生不可抗力的,不能免除迟延履行方的相应责任。
第十九条合同解除
1、如因不可抗力致使本合同无法履行、或因一方违约或因业主方原因造成工程停建或缓建,致使合同无法履行的,可以解除合同。
2、因不可抗力或业主原因造成合同解除,乙方要妥善做好已完工程和剩余材料、设备的保护和移交工作,按要求撤出施工现场。甲方应按合同约定支付已完工作劳务报酬。
第二十条合同终止
双方履行合同全部义务,劳务报酬价款支付完毕,乙方向甲方交付本合同承包工程作业成果,并经竣工验收合格后,保修期满未发生质量问题,本合同即告终止。
第二十一条合同份数
本合同一式份,甲方份,乙方份。
第二十二条补充条款
第二十三条合同生效
双方约定本合同自甲乙双方签字盖章之日起生效。
合同签订时间: 年 月 日
合同签订地点:
甲方(签章)乙方(签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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