实用的施工合同模板集合六篇
随着法律法规不断完善,人们越发重视合同,合同的法律效力与日俱增,签订合同能促使双方规范地承诺和履行合作。你所见过的合同是什么样的呢?下面是小编帮大家整理的施工合同6篇,仅供参考,大家一起来看看吧。
施工合同 篇1发包人(甲方): 社区服务中心
承包人(乙方):
甲方经竞争性谈判,确定乙方承接甲方辖区内的环境整治施工。双方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有关法律、行政法规及竞争性谈判文件要求,遵循平等、自愿、公平和诚实信用的原则,就本建设工程施工事项协商一致,订立本合同。
一、工程概况
工程名称:贵阳市2xxx年度“新型社区,温馨家园”社区公益事业建设工程项目(对照批复文件注明具体项目名称) 工程地点:社区辖区内
工程内容: (对照批复文件中项目确定内容)
资金来源:市、区财政匹配
二、工程承包范围
竞争性谈判中项目预算报告(表)内容和方案图纸所列各项内容(详见附件)。
三、合同工期
按照市、区统一安排部署,乙方须于2xxx年月日(以乙方在竞争性谈判中承诺的日期为准)前完工。
四、合同价款、支付
(一)合同价款:乙方己完全知悉该项目的全部施工内容,并于签约前现场踏勘,双方约定本合同价款在竞争性谈判文件中各项目投资规模金额以内,以审计(评审)部门出具的结算评审意见中审定金额下浮%(以乙方在竞争性谈判中承诺的下浮率为准)为准,据实超出竞争性谈判文件中各项目投资规模金额部分不计。
(二)工程款支付的方式和时间:
乙方进场施工十日内,甲方支付工程进度款20%;经各级验收合格后30日内,甲方支付结算工程款的75%,余5%作为质保金,待质保期满后十日内一次性付清。
五、结算编制原则
(一)项目结算编制应按照“一目一档”要求,与概算批复项目一一对应,单独编制结算书。
(二)对于有第三方出资的项目,编制的结算书应包含所有建设内容,全面、真实地反映项目总造价。
(三)结算书应严格套用《贵州省工程计价定额》(20xx版)对应子目进行编制,对无定额子目的才可采用市场价,否则不予认可。
(四)结算编制依据应执行下列规定:
1.《贵州省工程计价定额》(20xx版)、市场价(应提供单价分析)等;
2.贵州省建设厅《关于调整贵州省20xx版五部计价定额人工费和机械使用费的通知》(黔建建通〔20xx〕564号);
3.贵州省建设厅《关于调整贵州省建筑安装工程税率的通知》(黔建建通〔20xx〕271号);
4.贵州省建设厅《关于贵州省20xx版五部计价定额有关问题的综合解释》(黔建施通〔20xx〕285号);
5.主要材料价格按照《贵州省建设工程造价信息》(2xxx年第2期)计取及调整,造价信息中没有的主要材料由相关单位共同市场询价确定;辅材不予调整。
六、材料设备供应
承包人负责工程的全部材料设备采购。
七、安全施工
乙方在施工过程中严格操作规程;安全、文明规范施工,作好相关安全工作,按建设施工合同范本中《通用条款》执行。乙方在施工过程中造成的人员伤害及财产损害均由乙方自行承担。
八、双方权利义务:
(一)甲方按约定的时间和要求完成以下工作:
1.施工地具备施工条件的要求及完成的时间:开工前。
2.将施工所需的水、电、电讯线路接至施工场地的时间、地点和供应要求:开工前将水电接至施工场地。
3.施工场地与公共道路的通道开通时间和要求:开工前。
4.工程地质和地下管线资料的提供时间:开工前。
5.由甲方办理的施工所需证件、批件的名称和完成时间:开工前。
6.水准点与座标控制点交际要求:由发包人现场代表交验并以书面形式交验。
7.图纸会审和设计交底时间:开工前由甲方主持。
8.协调处理施工场地周围地下管线和邻近建筑物、构筑物(含文物保护建筑)、古树名木的保护工作:以书面形式提交保护要求和内容。
9.双方约定发包人应做的其他工作:
(二)乙方应按约定时间和要求,完成以下工作:
1.应提供计划、报表的名称及完成时间:每周提交当周工程进度和下周施工进度的安排和计划。
2.承担施工安全保卫工作及非夜间施工照明的责任和要求:按照施工现场的要求,甲方给予协调配合。
3.需乙方办理的有关施工场地交通、环卫和施工噪音等手续:按建设施工合同范本《通用条款》执行。
4.己完工程保护的特殊要求及费用承担:已竣工工程未交付甲方之前,乙方负责己完工程的保护工作,如有损坏,乙方负责修复。
5.施工场地周围地下管线和邻近建筑物、构筑物(含文物保护建筑)、古树名木的保护要求及费用承担:按甲方要求进行,如要移动、移位加固等费用及手续由甲方承担办理。
6.施工场地清洁卫生的要求:按施工规范和有关规定执行。
7.双方约定乙方应做的其他工作:
九、质量及验收
(一)乙方严格按照建设工程强制条例等的要求施工,工程质量标准达到国家建设质量验收标准。
(二)甲方现场监督施工质量、进度和安全生产、文明施工工程量签证,图纸设计变更签证手续。
(三)隐蔽工程和中间验收:双方约定中间验收部位为基础、沟槽开挖验收,由甲方主持中间验收。
(四)竣工验收:本工程竣工,甲方验收后,乙方提供竣工图叁份。
十、违约、索赔和争议
(一)乙方需严格按本合同约定的质量、期限开展工程施工。
1.甲方按国家颁发的现行有关验收标准和验收规范进行验收评定。如有质量未达到以上要求的,乙方必须无条件返工,并视其情况轻重,由甲方对乙方处总价5%以下的违约金,返工发生一切费用由乙方负责。
2.乙方因自身原因不能按时交工验收,每超过工期一天按工程结算金额的2%向甲方支付违约金,工期提前不奖。
(二)本合同在履行过程中发生的争议,由双方当事人协商解决,协商不成的依法向合同履行地人民法院起诉。 十一、其他
(一)本工程不允许分包。
施工合同 篇2甲方: 代表人: 乙方: 代表人:
一、 经甲乙双方商定,甲方将自己挡土墙双包给乙方修建。
二、 施工要求:挡土墙基础及墙身用C20商品砼浇筑,基础宽1.5米*1米,挡土墙身下口为1.2米、上口厚0.5米、高度高于场地标高0.2米,每立方单价: 元 ……此处隐藏5368个字……。
二、甲方的义务:
1、认真贯彻落实国家有关安全环保法律、法规、标准及规范和甲方及其上级有关安全环保规章制度。
2、对乙方进入甲方区域作业的人员进行入厂安全教育及办理相关入厂手续。
3、在作业前应对乙方进行安全交底,如向乙方提供与乙方作业相关的甲方的有毒有害、易燃易爆物品及地下管线等状况的数据。明确施工作业区的范围、危险点源及安全管理要求。
4、为乙方提供工程合同中规定的安全作业需要的环境条件。
5、发生事故后积极组织抢险,防止事故扩大。
第三条 乙方的权利和义务
一、乙方的权利:
1、有权对甲方的安全环保工作提出合理化建议。
2、在日常作业中,对甲方违章强令乙方冒险作业,有权拒绝执行;对由此产生的打击报复,有权向有关部门举报。
3、有权要求甲方提供符合安全施工作业的环境条件。
4、有权要求甲方在作业前进行安全交底,提供有关有毒有害、易燃易爆物品及地下管线等状况的数据。明确施工作业区的范围、危险点源及安全管理要求。
5、发生严重危及乙方人员生命安全的不可抗拒紧急情况时,乙方有权采取必要的措施避险。
二、乙方的义务:
1、严格按照“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的安全工作方针,强化施工作业人员安全环保意识,服从甲方相关部门的安全管理。
2、必须健全安全组织机构,建立安全生产责任制,严格遵守国家有关安全、消防、环保方面的法律法规及甲方和上级的各项安全环保规章制度。
3、根据工程服务安全施工作业的需要,乙方应在安全评价的基础上根据甲方要求编制《安全风险评价报告书》,针对施工作业项目制定健康、安全、环境措施方案,经甲方审批并备案。
4、乙方应编制并提供的相关资料:(1)安全组织机构及网络图、安全工作计划、安全防火主要负责人和安全专业人员名单及联系方式;(2)安全教育与培训;(3)现场安全检查和日常检查;(4)现场安全施工的协调;(5)现场安全卫生与急救;(6)现场运输与交通安全;(7)高处作业与脚手架;(8)用火作业与消防;(9)起吊作业;(10)有毒有害作业与防护;(11)施工用电安全;(12)现场照明;(13)粉尘作业防护和噪声防护;(14)有限空间内作业;(15)防暑降温与防寒防冻;(16)废料、废气及废水的处理和排放;(17)安全施工措施的编制与批准;(18)事故报告与调查处理;(19)其它。
5、在作业前要组织所有参加作业的人员接受甲方的入厂安全教育,同时,乙方要对直接参加施工的人员有针对性地进行安全教育培训 ,内容包括安全施工方案和安全施工方法、企业的安全注意事项和规章制度、作业现场的危险性及安全措施、作业可能发生的事故和应急方法等,并进行安全培训考试,考试合格者方可进入施工现场从事作业。
6、特种作业人员必须具有相应的资格证书。
7、在施工区域内搭建临时建筑物应事先提交申请,并有具体区域相邻建筑、管线位置图,经甲方有关部门审批后方可搭建。
9、在施工作业现场必须设有安全警示标志,施工作业现场危险区域,夜间设红灯警示。
10、严禁进入非施工作业区域或场所,不得乱动乱碰或拆卸甲方任何设备零件或附件;自觉维护作业区域内的建构筑物、设备管线和安全消防设施,在作业中可能对其构成影响和威胁时应立即提出并采取妥善措施予以保护。
11、进入施工作业现场的各类人员,必须按规定着装、配戴安全帽,特种作业人员必须按特殊工种配备劳动保护用品。
12、未经允许,不准占用消防通道,需占用或破路工程,必须按有关规定办理手续,在规定时间内完工后,立即恢复道路的正常使用,以保证消防通道畅通。
13、发现作业过程中有不安全行为、隐患、重大险情,应采取有效措施及时处理并报告甲方。
14、发生事故时,应积极抢险,服从统一指挥,避免事故进一步扩大,并按要求及时上报事故。
15、不得使用不符合国家、行业标准和甲方规定的原材料、设备、装置、防护用品、器材、安全检测仪器等。
16、承担所属施工作业人员的工伤保险以及施工期间的自有及租用设备的保险责任。
17、施工中产生的废水、废气、废渣以及废料,必须达到环保排放要求方可排放或按要求回收,存放到指定场所。
18、产生噪声污染的工程项目,施工前必须采取消音措施,达到环保要求后,方可施工。
19、在环保设施施工中影响环保设施正常运行、穿越或迁移污水管线等必须经有关部门批准,方可施工。
20、注重文明施工,做到工完料净场地清。作业结束后,须经甲方安全环保部门和施工主管部门及上级部门检查验收签字。
21、乙方招用的分包商,应经甲方审批认可,并具备承担工程服务项目的施工资质和安全资格。从事特种作业的人员必须经过专业培训并取得特种专业资格证书。乙方招用的分包商的安全责任由乙方承担。
第四条 违约责任及处理
一、甲乙双方违反本协议要求,未造成事故时,依据协议约定对违约者进行处理(包括但不限于支付违约金、停工整改、赔偿损失等)。
二、甲方违约造成的事故,甲方承担全部责任,并按规定追究有关人员责任及上报。
三、乙方违约造成的事故,乙方承担全部责任,并按规定追究有关人员责任并报告甲方;由于乙方工程质量、检修质量及购买的原材料质量导致的事故,由乙方承担全部责任。
四、甲乙双方共同违约造成的事故,按双方责任大小承担相应责任,并按规定追究有关人员责任并上报。
第五条 发生事故时,甲乙双方均有抢险救灾的义务,所发生的费用由责任方承担。
第六条 发生事故,由事故责任主体单位上报事故;经事故调查确认责任;事故报告和调查应按照国家和上级的有关规定进行。
第七条 由于不可抗力造成协议项目施工作业事故及产生的损失,由双方各自承担相应的损失。
第八条 对乙方发生事故后弄虚作假、隐瞒不报、迟报或谎报,一经查出,按有关规定处罚,情节严重的,取消其进入甲方市场资格。
第九条 纠纷解决的方式:本协议履行过程中发生的任何争议纠纷,双方应通过友好协商方式解决。如协商不成,按工程服务合同所约定的争议解决方式解决。
第十条 本协议是工程服务合同的重要组成部分,与工程服务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第十一条 本协议与工程服务合同的实际履行期限一致。如果主合同因故需要变更期限,本协议相应与之变更至相同期限。
第十二条 协议中的有关名词如违章、事故、不可抗力等,按国家的法律法规的规定解释。
第十三条 针对协议需明确的具体安全环保要求另行说明。
第十四条 本协议自双方签字盖章后生效。
第十五条 本协议一式二份,甲方一份,乙方一份。
甲 方(盖章): 乙 方(盖章):
负责人(签字): 负责人(签字):
年 月 日 年 月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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