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精华】施工合同模板合集6篇
随着人们法律意识的建立,关于合同的利益纠纷越来越多,它也是减少和防止发生争议的重要措施。那么大家知道合法的合同书怎么写吗?以下是小编整理的施工合同6篇,欢迎阅读,希望大家能够喜欢。
施工合同 篇1甲方∶
乙方∶ 身份证号码∶
一、工程概况∶
1、工程名称∶*******河整治工程﹔
2、工程地点∶本工程位于****;
二、承包方式及单价∶
1、承包方式:按照双方友好协商单价承包(包工包料方式),
2、单价∶按照施工图纸方量计算每立方 元(包含乙方提供石头材料发票)。
三、乙方承包范围及工作内容∶
1、乙方要对工程质量负责,必须严格遵守相关系的《施工规范》,工程质量必须满足《工程检验标准》。乙方要建立完善的质量自控、保证体系,并接受甲方现场工程人员的安全过程监理;对于新开工的每一道工序,特别是隐蔽工程,必须得到以上人员认可。
2、按照工程质量强制性标准、结合施工图纸为依据,乙方在接到工程后应安排技术员一个、施工员一个、安全员一个、材料员一个、对施工现场放样、规划、材料堆放、机械安装位置、挡土墙材料采购、运输、砌筑成型、养护、排水设施、防水设施、土方回填及成品保护的全过程施工;
3、乙方在施工中,甲方所提出的图纸等变更单及有关的工作内容,均视为乙方承包价内,是乙方应尽的义务,不得再另行支付。
4、根据施工需要乙方配备机械、人力车、劳保用品、其他机械用具电箱电缆、照明用具、排水机器及施工小型工具。
5、工地不提供住宿和食堂;住宿和食堂有乙方自行安排如果乙方外租,租金甲乙双方各付一半租金,水电费由乙方负责(卫生、安全管理)。
6、工作内容∶施工前应对基础排水、於泥清理、整平后由监理、项目施工员检查后方可施工;材料进场由乙方管理人员通知项目部对材料进行检查后才可施工,严禁有风化石头和烂石进入现场,挡土墙施工前由乙方施工员对技工进行质量技术交底,施工过程中乙方施工员不可随意离开施工现场,挡土墙施工为片石,采用铺浆砌筑法,砂浆要饱满(水泥、黄砂、φ50puc排水管由甲方提供)、外立面采用2㎝水泥砂浆勾带缝,挡土墙砌片石要求“平、紧、稳、实分段砌筑要求犬牙交错不得有同缝、重缝。石墙上下宽度、坡度必须按照图纸要求施工否则后果由乙方承担。
7、挡土墙砌好后迎土面回填前应进行垃圾清理、回填土要分层分段压实回填避免挡土墙凸凹变形。
四、付款方式∶
1、本工程甲方不支付预付款,工程验收合格后结算分期支付。
2、每一道工序施工完成、经甲方监理、项目部及有关人员验收后合格计量总体后支付70﹪总体验收合格后支付90﹪,预留工程质量
保留金为总金额的10﹪,安全质量保证为壹年,保质期过后余款3个月内付清(在保质内有透水、炸缝等安全质量问题甲方有权拒付一切费用)。
五、工程质量、检查、验收∶
1、乙方应严格遵守国家《建筑施工规范》及《合同文件》,严格按照施工设计图纸和规范组织施工,严格按照程序办事,服从甲方质检人员和监理项目部现场指示和检查,并配合质检人员进行工作。为保证工程质量,甲方将不定期对乙方施工工程进行抽查,若发现质量问题,除令其无偿反工外,还要对其进行经济处罚,累计超过三次者,甲方有权勒令乙方退场,有权对乙方工程款不予支付。
2、乙方应及时上报验收工程,以便甲方统一安排,并提供有关的质量检验表,施工原始记录等资料。甲方对乙方的质量有权否定权,对因工程质量造成的损失,甲方概不负责。
3、乙方每道施工工序完成后,填报质量报验单及原始纪录,经甲方质检人员检查验收合格后,方可进行下道工序施工。单项工程完成后,乙方提出验收申请,甲方质检部、工程部共同进行验收,交工验收合格后,该单项工程暂告结束;权限责任期满,竣工交验后该项工程结束。
4、乙方应保证施工的质量要达到优质工程标准,若检查达不到优质工程则安相应的项目、数量、本合同单价处以两倍罚款,并负责修复和返工,直至甲方(或监理、项目部)满意为止。修复和返工费用(工料机)由乙方自理。
5、在施工过程中,如因乙方施工管理、施工进度及施工质量达不到甲方要求,甲方有权指令乙方返工或停工整顿,有权对乙方进行处罚,屡教不改者甲方有权停止支付并对其工程进行分割,直至整体收回本工程,清退施工队伍,其后果及造成的一切损失均由乙方负责,甲方保留追究及经济责任的权利。
6、乙方应采取措施和积极配合甲方(或监理)工程师及上级的定期或不定期的各项检查、评比中甲方受到处罚或影响甲方评比成绩,如因乙方原因,在检查、评比中甲方受到处罚或影响甲方评比成绩,甲方将对乙方进行两倍的罚款或根据评比结果对乙方进行处罚;如因乙方的原因造成严重影响甲方信誉的事件,甲方将对乙方进行500~1000元经济处罚,情节特别严重的除经济处罚外,甲方有权解除乙方合同并清退出场。
六、机械设备的管理∶
1、乙方投入到本工程的所有进出场费、机械系调遣费等一切费用均有乙方承担。
2、乙方投入到本工程的人员和机械设备必须满足甲方(或监理)项目部的要求。开工前应向甲方提供完整的施工组织方案、施工进度计划,经甲方审批后作为本合同附件。乙方必须按照批准的施工组织计划和甲方代表依据总合同发出的各种指令(包括口头指令)进行施工。
3、乙方派驻现场的施工负责人、主要技术人员及相关的施工机械未经甲方批准不得擅自离开施工现场。如发现施工负责人或主要技术
4、按甲方规定的时间及数量进场设备,所有设备要按甲方的规定进行统一标识。在施工期间临时使用甲方机械设备,甲方将根据施工记录按台班租赁单价扣除其费用。
七、安全生产、文明施工∶
1、乙方对本工程安全责任负责,配备必要的安全防护设施,按规定为其使用的工人购买相关保险﹔按照国家有关安全生产法律、行政法规、操办规程办事,服从甲方安全方面的监督与管理,满足甲方GB/T28001职业健康安全管理体系的要求。不管何种原因,造成的人身伤亡、机械事故等(含第三方),由乙方承担全部责任和费用。
2、施工队的所有人员5天内,将所有人员的花明册和身份证复印件交到项目部安全员登记,临时增加人员要做到随到随补,否则所发生的一切后果由乙方自负。在施工期间,乙方应教育工人遵纪守法,不滋事、不扰民,如果与当地民众因此发生的任何问题均由乙方自负;如因乙方管理混乱,给甲方造成不良影响,甲方有权解除合同;乙方退场前,必须处理好与当地的相关事务。
3、乙方必须做到现场文明施工和环境保护,并配备满足工程施工的各种标志、标牌。因乙方不文明施工和环境污染所 ……此处隐藏7108个字……成员名单及详细情况介绍给发包人,甲乙双方就设计人参与本项目的项目组成员达成一致后,设计人设计组成员名单及详细情况介绍作为本合同附件(详见附件 ),发包人有权根据各设计人主要负责人具体工作表现提出增加、更换要求,设计人应予以增加、更换,不得要求发包人额外增加任何费用,设计人在未事先征得发包人同意时,不得随意更换或减少项目组设计成员。
6.2.8设计人对发包人提交的资料文件发现有误的应及时书面通知发包人改正。对发包人提供的资料文件,设计人应妥善保管。
6.2.9设计人应按协议约定和国家的有关规定配合本项目的招投标工作。在设计图纸会审时,负责向发包人及施工单位进行设计技术交底,并协调和解决施工部门及其它部门(如发包人、监理部门、质监部门等)对施工图所提出的有关设计问题。
6.2.10设计人应确保在接到发包人及监理工程师的书面通知后,在二十四小时内派出有关专业人员到达施工现场处理有关设计问题,并提出具体有效的解决方案。
6.2.11设计人应在本项目工程施工阶段,派出设计代表参加有关设计问题的专业会议和联络会议,对关键的、新的施工工艺进行指导施工,对某些关键部位,作出相应的现场检查落实;设计人应当就审查合格的施工图设计文件向施工单位作出详细说明,解决施工过程中所遇到的有关设计问题,及时作出处理;并参加重要部位的隐蔽工程的验收、各阶段工程的竣工验收及总体验收等工作,务求达到设计的质量要求和符合国家有关的质量标准。
6.2.12设计人应按工程需要及发包人要求参与工程质量验收,负责本工程设计联络工作。
6.2.13设计人有义务指出施工单位技术上的缺点及对物料及机械的标准及施工队伍的技术水平提出意见。
6.2.14设计人不得将本项目转包;未经发包人书面同意,不得将本项目分包给其它单位或个人完成。
6.2.15设计人在设计文件中选用的材料和设备,应当注明规格、型号、性能等技术指标,其质量要求必须符合国家规定的标准。除有特殊要求的材料、专用设备、工艺生产线等外,设计人不得指定生产厂、供应商。设计人提供的系统配置清单产品应有至少三个或以上的同档次品牌可供选择。
6.2.16发包人有权要求设计人提供与本项目有关的数据。
6.2.17设计人不得向任何第三方扩散或转让发包人提交的图纸等技术资料。
6.2.18工程开工后,如发包人需要,则设计人应派人到施工现场进行配合与解决有关问题,到施工现场人数视工程进度而定,所发生费用均由设计人支付。
6.2.19施工图设计要求尽量不引用标准图,如确需引用,需向发包方提供标准图复印件。
6.2.20设计人的设计需在发包人提供的合理的成本控制指标范围内进行,在初步设计审查时核定此限额。如施工图设计造价超过设计限额要求,设计人应免费进行调整,经多次调整后仍未达到设计限额要求的,应经过发包人书面认可后方可实施。
第七条 违约责任:
7.1任何一方违反本合同的约定,均构成违约,违约方应当依法承担违约责任并赔偿守约方因此受到的损失。
7.2发包人单方面未按本合同约定或法律规定解除本合同的,发包人根据设计人实际完成的工作量结算费用;设计人单方面未按本合同约定或法律规定解除本合同的,设计人需向发包人双倍返还定金,并同时返还已收取的设计费。
7.3发包人未按本合同约定的时间向设计人支付设计费的,每逾期一天,应向设计人支付所欠设计费万分之五的违约金,但最多不超过合同总价的3%。
7.4设计人未按本合同的约定向发包人交付设计资料或设计文件并经发包人确认合格,或未按发包人要求的时间进行竣工图审核盖出图章的,每延误一天,应减收该项目该阶段应收设计费的万分之五作为违约金,累计超过10天的,发包人可单方解除合同,设计人除支付上述违约金外,还应退还发包人全部已付款并向发包人支付合同总价20%的违约金。
7.5设计人设计文件达不到发包人要求的,应立即无条件进行修改、返工直至符合本合同要求,由此增加的费用由设计人承担。若由此造成逾期交付设计文件的,按本合同第7.4条执行。
7.6由于设计人设计错误造成工程质量事故损失,设计人除负责采取补救措施外,应免收受损失部分的设计费,并根据损失的程度向发包人支付赔偿金,赔偿金最多与合同的总设计费金额相等。
7.7发包人按阶段付款,设计人只有在完成该阶段工作并经发包人确认后,设计人才可收取该阶段的设计费。如果因设计人未按合同要求完成设计任务而造成发包人不认可设计人任一阶段的工作,发包人有权解除本合同,发包人有权另聘其他设计单位完成设计工作,该阶段及该阶段后其他阶段设计费发包人无需支付。
7.8未经发包人同意,设计人擅自减少或更换已经发包人确认的项目成员(详见附件 ),发包人有权解除合同,设计人应退还发包人全部的已付款并向发包人支付合同总价20%的违约金并赔偿发包人的一切损失。
7.9设计人基于本合同的规定应向发包人支付的违约金及赔偿,发包人有权直接从未付给设计人的款项中抵扣,若不足以抵扣的,设计人应在发包人通知之日起10天内向发包人付清。
7.10未经发包人书面同意,设计人不得将本合同转包或分包,否则,设计人须向发包人支付相当于合同总价的20%作为违约金,因此造成发包人损失的,设计人还应承担赔偿责任。
第八条 知识产权与保密
8.1设计人向发包人提交的所有成果及相关书面文件知识产权归发包人。
8.2设计人因本项目所知悉或获得的一切发包人资料不得以任何形式向第三方泄露及不合理使用。
第九条 其他
9.1 发包人委托设计人承担本合同内容之外的工作服务,另行支付费用。
9.2双方约定只有以下人员在以下规定范围内有签字权:
9.3由于不可抗力因素致使合同无法履行时,双方应及时协商解决。
9.4本合同发生争议,双方当事人应及时协商解决。也可由当地建设行政主管部门调解,调解不成时,双方当事人同意由起诉方向发包人住所地的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9.5本合同一式肆份,发包人贰份,设计人贰份,每份均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9.6 本合同经双方签字盖章并在发包人向设计人支付定金后生效。
9.7 本合同生效后,按规定到项目所在省级建设行政主管部门规定的审查部门备案。双方认为必要时,到项目所在地工商行政管理部门申请鉴证。双方履行完合同规定的义务后,本合同即行终止。
9.8 本合同未尽事宜,双方可签订补充协议,有关协议及双方认可的来往电报、传真、会议纪要等,均为本合同组成部分,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9.9本合同附件是本合同不可分割的组成部分。
9.9.1附件一:《设计依据》
9.9.2附件二:《设计服务计划书》
9.9.3附件三:《项目团队成员名单》
9.9.4
发包人(章):
设计人(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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