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建筑工程施工合同集合5篇
在当今不断发展的世界,我们用到合同的地方越来越多,签订合同也是非常有必要的行为。那么问题来了,到底应如何拟定合同呢?下面是小编为大家收集的建筑工程施工合同5篇,希望能够帮助到大家。
建筑工程施工合同 篇1乙方(承包方):
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 、《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及其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遵循自愿、平等、公平、诚实、信用的原则,经双方协商,就 工程施工事宜达成协议并形成如下条款,协议双方共同遵守。
一.工程概况
1.工程名称:
2.工程地址:公园道西侧
3.结构类型:框架,地下二层,地上三十层,地下车库约4万㎡, 共计约20万㎡.
4.合同价款:合同价款以正式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确定的数额为准。
5.施工场地条件:三通一平已完成,(其中施工用水由甲方提供水源,乙方配备供应施工用水机具;施工场地道路由乙方负责,公共道路由乙方负责;费用由甲方承担,甲方提供施工用电源,施工中由乙方按实际发生量和用电损耗支付水电费,具备施工条件)。
6.工期:合同工期为两年,开工日期为 年 月 日至 年 月 日,总工期为: 天。
7.工程质量:合格, 文明施工达市级文明工地要求。
二.承包范围及承包方式
1.工程承包范围:全部施工图纸范围内的桩基础、土建、给排水、暖通、电气内容。下列项目:电梯、消防、喷淋、通风、弱电等专业分包项目乙方负责预埋、预留等内容。配合专业分包工程项目的界限:
a.基础土方工程的挖土另行分包,土方回填在本合同内。土方回填运距据实签证为准。
b.电梯、消防、喷淋、通风、弱电等专业项目另行分包。
2.甲方要求: 本工程合同(协议)签订后,乙方不得以任何形式和理由再行转包和分包整体工程,一经发现,立即终止合同,按乙方违约处理,并由有关部门依据相关规定实施处罚。
三.付款方式
乙方收到工程款同时提供正式收款发票。
1、乙方垫资施工至正负零后7日内拨付已完成工程量价款的80%,以后每月拨付一次,每月的26日乙方上报已完成的工程量,甲方在十个工作日内审核并支付已完工程量价款的80%,如果甲方没有审核完毕,按乙方上报的工程量计算并拨付。
2、工程全部完工验收合格后支付至合同总价款的90%,结算完成后30日内甲方向乙方拨付至工程结算总价款的95% 。
3、剩余工程结算款的5%作为工程质量保修金,自验收合格之日起满一年十五日内支付质量保证金总额的60%,满两年十五日内支付至质量保证金总额的80%,满三年后28日内一次性付清。
4、甲乙双方竣工计算,待甲方收到乙方结算书次日算起2个月审核完毕,结算中双方如有争议必须通过当地造价部门裁定。
四.结算方法:
1.工程造价:土建安装工程造价按一类取费总价不下浮,作为甲乙双方工程结算造价。
2.执行《全国统一建筑工程基础定额河北省消耗量定额》、《全国统一建筑装饰装修工程消耗量定额河北省消耗定额》、《全国统一建筑安装工程消耗定额》及相关定额,相关费用标准编制施工图结算,认价以外的工程材料价格以同期《唐山工程造价信息》为主,造价信息没有包含及甲方指定的设备、材料价格。采用经甲方确认的市场价格调整(辅材及周转、摊销材料不做调整):机械费、人工费、措施费项目按定额规定计算并调整。
3.甲方直接分包的分项工程,乙方可以针对相应的安装工程收取合同价款的2%的配合费,该总包管理费由甲方向分包人代扣后支付给乙方。乙方应配合甲方的专业发包工作,服从甲方总的计划安排,为专业承包人提供必需的施工条件,总包方收取相应的合同总价的2%配合费,分包工程税收由分包方承担。
4.采购价格的认定:采用造价信息价格的材料以同期信息价格为调差依据,采用市场价格的,双方认定的价格为调差依据,进度逾期未完成的工程材料价格的认定方法:工程逾期,但材料价格下降时,以逾期的材料价格为调价依据;工程逾期,但材料价格上涨时,以批准的工程计划规定的完成时间的价格为调差依据。
五.工程设计变更
1. 工程施工过程中,甲乙双方应根据项目实施的具体情况按照合同明确的范围,以书面形式对工程变更内容进行现场签证。凡属于工程计划(或变更)范畴的工作内容,必须按计划(或变更)要求施工。凡施工现场需签证的工程洽商或工程变更和涉及工程项目增加你的必须由甲方、监理方和乙方授权代表签盖章生效,乙方必须将现场签证原件汇总编辑成册作为工程结算的依据,由此发生的工程费用结算方法执行第四条。
2.设计变更、工程洽商发生后一个月内因乙方责任不办理签手续将不增加价款调整(如果属于减项则调减工程价款)。
六. 材料进场要求及计价
1. 及主体工程质量及影响小区统一效果的设备由甲方指定品牌或施工厂家,乙方采购,范围有:钢筋、水泥、商品混凝土、防水、涂料、墙砖、花岗岩、隔墙板、钢筋螺纹连接、散热器、给排水采暖管材。其中钢材:唐钢、承钢、首钢本厂产品及河北钢铁集团
2.指定品牌的材料设备甲方认质认价,由乙方提前做好计划并负责购买。乙方对甲方指定的材料设备严把质量关,材料设备进场前必须做好检验,做施工规定的必要的试验等。经验收合格后,方可进场使用。乙方对甲方指定的'材料质量负有全部责任。工程材料、成品、半成品的试验检验费由甲方承担。试验单位须经甲方、监理单位认可。工程定位放线由规划局负责的部分。费用由甲方承担。
3.进场材料设备与设计和样品要求不符合的产品,甲方和监理方应禁止使用。由乙方按甲方和监理方要求的时间运出施工现场,重新采购符合要求的产品,并由乙方承担由此产生的费用,工期不予顺延。
七.工程管理
1. 甲方委派工程师现场代表,负责协调各方关系并代表甲方对施工图设计、工程质量、工程进度、施工安全、文明施工、工程质量的确认等进行全面管理,履行合同约定的内容。
2. 乙方委派项目经理全面负责本工程施工管理与服务工作,协调现场内所有专业施工队的现场施工组织、管理、进度、技术、质量、安全、文明施工、成品保护、所有材料设备保存,履行本合同约定内容。
3. 乙方现场临时设施,各分项加工场地、卷扬机、上料架场地要按照施工总平面图布置,不得影响外网管线及相应配套附属设施工程施工。
4. 工程竣工后(以质监站验收日期为准)90日内,乙方按照《城建档案移交目录》的标准向甲方提供三份完整的竣工资料,同时乙方必须为甲方提供办理竣工备案手续的所有相关资料。
5. 乙方在施工过程中违反其承诺或不服从甲方及监理的管理,甲方有权直令施工单位出场并 ……此处隐藏1981个字……999-0201(简称“合同范本”),并已在国内建筑工程项目中广泛采用。众所周知,签订合同的目的是为了以法律形式确定合同双方的权利、义务和职责。合同范本必然是用合同条款在签约双方之间进行风险的合理分配。承包人应分析并识别合同中明示和暗示的风险因素,通过对合同风险识别,承包人可以在合同谈判到执行合同的全过程中对风险采取慎重而有效的措施加以审视和防范,从而保护自己的合法权益。
1 合同价款的不同约定方式带来的风险及其防范措施
合同范本中规定了三种合同价款的约定方式,即固定价格合同、可调价格合同和成本加酬金合同。其中固定价格合同给承包人带来的风险最大,合同范本通用条款规定:对固定价格合同,双方在专用条款内约定合同价款包含的风险范围和风险费用计算方法,在约定的风险范围内合同价款调整方法,应在专用条款内约定。可见,按固定价格合同签订后,承包人将完全承担约定风险范围内的风险费用。对此,承包人可从以下三方面加以规避风险:
(1)在签合同时,将合同价款中包括的风险范围用专用条款加以明确,就会使该范围外可作价格调整的风险更清晰;明确了风险界面,可使承包人清楚自己应承担哪些无费用补偿的风险,进而加以防范,同时还可以使承包人预防因风险范围界定模糊而承担更多其他风险。
(2)在签合同时,风险费用的计算方法和风险范围以外合同价款的调整方法也应明确并细化,以免日后双方因理解不同而发生争执。
(3)承包人根据调研并结合以往的工程实践经验,将风险按发生概率和造成损失的大小进行分类,并尽可能通过合同谈判将发生概率高、造成损失大的风险纳入可调合同价款的风险范围内。
相对而言,可调价格合同和成本加酬金合同使承包人承担的风险较小。对可调价合同,承包人在合同谈判中应争取采用比较有利的合同价款调整方法。
2 对合同文件不同解释引发的风险及其防范措施
由于建筑工程施工合同文件组成较多,各组成文件之间可能会出现矛盾,因此而给承包人带来风险。对此,承包人应投入足够的技术力量对合同组成文件进行前后对照、逐条逐句地详细分析、检查,特别是根据合同范本承包人应知道的如下内容:发包人、承包人有关工程的洽商、变更等书面协议或文件也应视为合同的组成部分;这些变更的协议或文件的效力高于其他合同文件,签署在后的协议或文件效力高于签署在先的。这就要求承包人在工程实施过程中,即使是在工程后期,也要十分慎重地对待与发包人及其工程师签署的任何文字性的东西,尽量避免文件间潜在的不一致性,谨防因疏忽而发生在双方共同签署的文件中出现与早期文件相悖的、不利于自己的内容,使原先争取到的有利条款前功尽弃,要知道此类教训是很多的。
3 延期开工和工期延误引发的风险及其防范措施
合同范本通用条款规定:因发包人原因不能按合同约定的开工日期开工,发包人应以书面形式通知承包人推迟开工日期,发包人应赔偿承包人因延期开工造成的损失,并顺延工期;但承包人对延期开工的通知没有否决权;承包人只能获得因延期开工造成的直接经济损失的全部或部分赔偿,间接损失一般不容易得到赔偿。大多数情况下承包人都希望按时开工,因为延期开工会造成承包人原定人、机、料等调配计划的变更带来的风险、分包人的报价有效期到期的风险和物价上涨带来的风险等。承包人可从以下三方面防范因工期延误带来的风险:
(1)在工程进度计划中留有余地,使工期有一定的弹性,提高工期的抗延误能力。
(2)加强与发包人、设计者、供货商等的日常联系和沟通,尽量消除可能造成工期延误的隐患,尤其是应努力避免网络计划中关键线路工作的停工现象。
(3)当工期延误不可避免时,承包人应收集对已有利的证据,科学合理地计算因发包人责任导致延误工期给自己造成的损失,使用合同中有关通用条款及时向发包人提出索赔要求。
4 发包人对承包人认可检查权引发的风险及其防范措施
合同范本通用条款中规定:工程质量达不到约定标准的部分,承包人应按发包人的要求拆除并重新施工,直到符合约定标准为止。防范措施:这一条款的关键是“约定标准”应具体化、明确化,承包人要对国内当时没有相应标准规范时的约定仔细研究,检查该“约定标准”是否含糊不清、有否可操作性,以免由于发包人与承包人对约定标准有不同理解而导致可能发生的返工等损失。通用条款还规定承包人采购并使用不符合设计或约定标准要求的材料设备时,由承包人负责修复、拆除或重新采购,并承担费用,不顺延工期。可见在采购材料设备方面,约定标准不明确就会增大承包人的风险,因此也应在相关专用条款中明确标准要求。
5 工程变更带来的风险及其防范措施
通用条款分别从两方面对工程设计变更做了规定:一方面规定承包人不得对原设计进行变更,另一方面规定承包人在施工中提出的合理化建议涉及到对设计的更改及对材料设备的换用,须经发包人同意;未经同意而擅自更改或换用时,承包人承担由此发生的费用、赔偿损失,且不顺延工期,即使承包人自认为这些变更或换用是合理的、优化的。防范措施:承包人应严格掌握所提出的设计更改或材料设备换用必须经发包人同意这个关键程序,否则会被发包人索赔。在工程量的确认上也有类似问题:通用条款规定对承包人超过设计图纸范围的工程量在结算时不予计量。可见严格遵守设计图纸施工是承包人规避风险的基本原则。
6 分包带来的风险及其防范措施
分包一直是建筑工程施工管理中的一个既复杂又棘手的问题。无论对发包人还是承包人,分包都是一把双刃剑:对发包人来讲,一方面分包可能使投标报价趋低、分工更专业化,但另一方面,发包人对分包人的资质不了解,担心管理环节增多和责任的分散对工程质量和工期不利;对承包人来讲,也有类似的问题:合理使用分包可以优化总包的资源配置,比如使用机电专业分包,可以弥补土建总包在机电安装方面的专业不足,既降低成本又保证工期;将一些风险较大的分项工程分包出去,向分包人转嫁风险,这也是总包企业规避风险的常用策略。但从另一个角度看,分包也会给总承包人带来风险,比如分包的管理问题:一个工程的分包过多,易造成工序搭接、配合困难,引发许多干扰或连锁反应。防范措施:作为总承包人,要规避分包风险首先必须在遵守总承包合同的前提下与分包方制订分包合同,比如在机电工程分包合同中规定,机电设备采购及其安装的技术要求和进度应符合总承包合同相关要求,以避免分包合同与总承包合同发生矛盾给各方带来风险,要将分包合同的责、权、利条款与总包合同挂钩;分包人也要认真研究总包合同,以利于工程总体质量控制和管理。
7 索赔事件和不可抗拒力事件受害情况通报期限带来的风险及其防范措施
通用条款规定,索赔事件发生后28天内应向发包人发出索赔意向通知书,当该索赔事件持续进行时,承包人应阶段性向发包人发出索赔意向,在索赔事件终了后28天内向发包人送交索赔的有关资料和最终索赔报告;该条款还规定不可抗力事件结束后48小时内承包人向发包人通报受害情况和损失情况及预计费用。防范措施:承包人应清楚类似上述条款的期限规定,防止发包人以超出期限为由,不受理承包人的补偿要求,以减少风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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